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造成污染的原因之一就有如定时炸弹般裸露堆放的矿渣。其实,不仅是土地污染,我国的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问题突出、毁损土地资源严重;采矿活动还造成了地下水均衡系统破坏,加剧了矿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据统计,全国11.3万座矿山中,采空区面积约为134.9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26%。近几年,采矿引发的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累计1236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3亿元。
几年前,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也针对中国矿产资源利用的情况进行过调研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矿山企业的能源、原材料消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30%以上。与此同时,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在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至20个百分点。我国每年产生的可利用而未被利用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价值,已超过250亿元。资源消耗高,浪费大,利用率低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桎梏之一。因此,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是中国矿业活动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出台政策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力争在1至3年完成一批试点矿山建设,2020年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并发布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而此时,浙江省的“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作为在全国率先创建“绿色矿山”的省份,我们看到浙江很多成功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为了促进矿山企业的创建活动,政府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让矿山企业有了积极性,创建“绿色矿山”也就有了主动性。从“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考核标准,再到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文件的出台无疑为“绿色矿山”的制度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一些地方也已经在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如河北省邯郸市编制并已实施了《邯郸市“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规划》等;江西省去年以来按照“发展绿色矿业经济、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积极开展了“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今年将在全省全面铺开。
建设“绿色矿山”,根本目的是引导矿山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这也是与当前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国情相适应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为矿山铺满绿色的梦想终将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