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

时间:2010-06-07 17:5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安监总安健〔 2010 〕 5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粉尘危害的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 2009 年底至今年初,
  23号令)等要求,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公布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粉尘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的投入;加强粉尘危害日常检测监控和定期检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履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义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同时,还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劳动用工、工伤保险、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克服目前体制不顺畅等困难,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加大对石英砂加工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监督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对于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未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场所无防护设施或达不到防护要求、不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以及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联合执法。倡导参照国家层面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成立省级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区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深化专项行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是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石英砂加工企业的地区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没有石英砂加工企业的地区,要按照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石材加工、制鞋、箱包加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治理行动,务求见到实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再选择一个典型高毒物品危害行业作深入调研,提出相关指导意见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4月份以后,即为地方监管部门的检查复查阶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协调,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复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严惩。各地要及时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010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石英砂粉尘危害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抽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布者资料
admin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2009-05-25 02:05 最后登录:2011-05-16 00:05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