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6日经第三届理事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河北省矿业协会章程》和《河北省矿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主席团工作制度》中“主席团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十一月底为轮执主席轮换交接时间”的规定,主席团建议每年六月中下旬和十一月中下旬为召开主席团会议时间。上半年主席团会议如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下半年主席团会议须以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地点由当年在任轮执主席选定,并征得执行主席同意。